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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人事考试网:2014绵阳三台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

时间:2023-05-18 23:00:13

  绵阳人事考试网:2014绵阳三台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

  2014卫生系统考试题库 | 医疗卫生系统考试备考指导

  一、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三台县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核招聘条件

  1.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详见附件1;

  4.招聘后,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6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三台县卫生局人事股(潼川镇东河路268号)。

  4. 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了解考核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打印完毕的《三台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

  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免冠证件照两张(1寸)。

  6.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同时到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合格者才算报名成功。

  四、综合面试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一)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作责任心、进取心等综合素质。采取量化计分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二) 领取《综合面试考核通知书》。资格初审、复审合格考生于2014年6月26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领取《综合面试考核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领取《综合面试考核通知书》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逾期未领取《综合面试考核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综合面试考核通知书》。

  (四)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五、体检

  (一)体检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

  对专业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并同时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方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