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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3-05-10 14:56:27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各企业党委、纪委:

、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确保过一个廉洁、节俭、祥和、文明的元旦、春节,、省和(上级市)县纪委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搞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通知如下:

  一、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之风。,反复强调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省委最近召开的 “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先进事迹报告会,对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制止奢侈浪费歪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重要性,按照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安排“两节”期间的工作和活动,做到精打细算、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等奢侈之风,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加快发展上,用到改善群众生活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预防和制止节日期间的各种不正之风。当前,要特别重申并注意落实好“十二个不准”:即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也不要到上级机关走访、拜年;不准用公款赠送礼品、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不准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领导干部接受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上级机关以任何借口到下级部门和单位要东西、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土特产品;不准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不准岁末年初乱发钱物和乱花钱;不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不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利用公款出国(境)或到国内其他地方旅游;不准到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树立廉洁奉公良好形象。

  三、切实转变作风,。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要大力压缩会议和文件,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检查、评比、表彰、验收和达标活动,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剪彩、庆典以及与分管工作无关的迎来送往活动。对确有必要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缩短时间,减少开支,讲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严禁借节日活动之机,巧立名目向农民和企业搞摊派、乱集资,严禁挪用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防止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解决好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前特别要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我行我素、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于顶风而上、情节严重的,要从严处理并予以曝光;对于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力度,防止各类不正之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