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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3-05-18 23:00:13

  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安委办〔2012〕 号)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将在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由于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对部门在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等方面都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前期的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的准备和正式实施后相关规定的落实任务都很重,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加强,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管理方法不断创新,在推进机构改革、促进职能转变、优化组织结构、理顺部门关系、控制机构编制过快增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充分肯定。

  根据2011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据,县乡(镇)两级行政编制(含公、检、法、司专项编制)1924名,实有1816人;全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864名,实有人数7813人。从总量上看,我县行政编制控制在省核拨行政编制总额内,并且行政、事业单位实有人数都没有超过核定的编制总量。但是,擅自设立、撤销、合并、分设内设机构或增挂牌子,擅自变更内设机构名称、超编进人、因人设岗、政事混岗、无序配备中层干部、人员与岗位不匹配以及在编不在岗有关现象等在一些单位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行为不仅导致人浮于事,加重财政负担,而且难于纠正,分流困难大。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差异。一些部门领导对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观念不强,意识淡薄,大局意识缺乏。二是编制人事管理力度还不够。长期以来,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着重审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员录用(聘用)、调配过程中有时忽视单位职能,不能真正做到人岗相宜,严重损害了编制人事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齐抓共管的机制尚不完善,人员进口和出口没有归总渠道,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工作比较被动。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影响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事实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有利于实现对机构编制的全程监督,有利于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协调制约机制,有利于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落实,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措施,抓紧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什么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通俗讲就是通过建立一个电子版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由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以及四家部门协调配合,进行数据实时更新、过程实时监督、问题实时追究、信息资源共享的一个动态管理机制,使实际存在的机构与批准设立的机构一一对应,实有人员与编制职数一一对应,防止和杜绝超编、混编、超职数配备干部、无序进人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既有必要,也已很紧迫。

。2007年,,都要求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手段。、。2009 年12月,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2009年2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2009〕12 号)。2010年4月,《浙江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浙委办〔2010〕38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2011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湖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于2012年1月1起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要求各县(区)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流程来看,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着力点,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阶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就是联系执行和监督的桥梁与纽带,它把具体机构、实有人员与批准的机构、编制一一对应起来。因此,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一是有利于实现事前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延伸管理触角,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全程管理;二是有利于实现分头管理向联合管理转变,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机制;三是有利于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为县委县政府和部门单位决策提供实时信息服务。

  (三)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我县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现实要求。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迫切要求,是新时期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机构编制与人员实名相对应的重要措施,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协调制约机制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形成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经费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实行定编到人、人事管理到人、财政经费核拨到人、社会保障到人,从而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监督,严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使用和财政经费核拨,规范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序列的秩序,有效防止擅自变更机构设置、违规进人、。

  三、积极稳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如何实施,等会儿顾建强主任要作具体部署,我这里不再展开。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关键在落实、重点在实效,我这里就如何积极稳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强调三点: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能够将诸多环节有机串联,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能为各职能部门对各种违反机构编制行为进行遏制和约束提供有利条件;更能促进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为县委县政府和部门提供机构编制实时信息服务。所以各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提高对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提供良好环境。今天参加会议的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要将这个会议的精神、主要内容原原本本地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专题研究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规范操作。

  (二)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离不开机构编制部门、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共同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要负责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核准、变更《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建立和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核准编制使用计划,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执行情况。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及各主管部门要根据《编制使用核准单》录用(聘用)、调配人员,根据《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办理核定工资、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要依据《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编制和调整部门经费预算并核拨经费。各主管部门要负责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实施,执行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编制使用的申报,在核准范围内录用、调配人员,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变动情况的申报登记,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

  (三)要严肃纪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核心在于各项操作制度的严格执行,切实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中层职位使用备案制度、人员信息变动登记制度、《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年度检查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关于中层职位使用备案制度,《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已作了明确规定,我在这里再提一下,该项规定实施后,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要进行规范,未经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挂牌机构不予认可,自行设置的机构要取消,确因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设内设机构的,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超职位配备的人员要通过竞聘、轮岗、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消化,今后中层职位任用需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为配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此次,一并布置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底数,掌握中层干部配备现状,弄清机构编制管理违规以及内退、停薪(带薪)留职、长期病假、事假不归、擅自离岗、跨系统外借等人员情况以及虚报人员套取资金情况,摸清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行政岗位使用事业人员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县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单位,将视情冻结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职务任免、工资审批和经费核拨,。

  同志们,县委、县政府要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2012年8月1日正式组织实施。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顺利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