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靖安县多措并举,加强和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无一例违规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专项资金在促进就业中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就业工作的开展。
一、配备专职人员。县人保局专门设立了就业办公室,配备了就业专项资金会计及出纳,细化了他们的工作职责,确保就业专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保厅《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社[2009]61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9个方面。
三、严格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就业专项资金。每年的就业专项资金安排先由人保、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执行,人保局就业办公室向财政局申请拨付。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人保局设立了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人保部门每年对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财政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同时还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江西省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昌华 唐舒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