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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庄中学教师联系学生家长考核细则

时间:2023-05-18 23:00:13

  何庄中学教师联系学生家长考核细则 为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我校教师联系学生家长活动的实效性、针对性,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何庄中学教师联系学生家长考核细则:

  一、 本考核细则满分30分,从我校师德考核中扣除,把本次活动纳入教师量化管理考核。

  二、 本次活动要求教师每年寒暑假期间至少走访两次,平时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走访联系,如达不到要求,每少一次扣本学期师德考核分3分。

  三、 如果有老师弄虚作假,直接没去学生家中家访,一经查出,一个学生没家访扣5分,二个没家访扣10分,超过三个包括三个扣30分。

  四、 县里或镇上抽查,如果抽查出问题,一个问题扣15分,从师德分中扣除。

  五、 在教师联系学生家长时态度要和蔼、要诚肯,如出现不礼貌或

  不尊重家长现象,家长一经举报,一次扣师德分3分。

  六、 学生家长反映出的问题要随时做好家访记录和解决问题台账登记,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如出现敷衍塞责现象,一经查出或群众举报,一次扣师德分510分。

  七、 对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属于教师、班主任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和节点,切实解决、解答好,属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要统筹解决落实,并及时向家长反馈。如对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出扣师德分510分。

  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何庄中学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