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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10 14:56:27

,根据省、州政法委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市政法委安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省、州、市政法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出了工作步骤和措施。。经过动员部署、排查清理、集中处理等各阶段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及时积极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确保社会稳定,強化司法为民,公正为民的思想实质。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视为人民法院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处理好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日渐增多,各类纠纷的出现难免做到当事人都双方满意的时候,;、、缠诉缠访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院认真参照上级要求,按步骤完成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动员和初步排查工作,。  我院于年月日至月日,全面开展动员工作,把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初步排查工作分解细化到每个业务庭室,要求是;、查找问题、找准原因,逐案逐人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为集中处理涉法案件的工作奠定基础。经过各部门认真的初步排查,,,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对初步排查出的件案件,经逐案的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后,查清了问题、找准了原因;其中的件案件属于正常的申诉或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解决的案件,由相关的部门负责疏导思想和做好解释工作后,;,即:等人申请执行我市公司案及申请执行云南省运输公司等人案,在集中处理过程中,将案件的处理落实到有关庭室和领导身上,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回复办理结果,://www.yjbys.com)。 ◆分享好文◆相关的处办人员,,,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依法据情做出处理,,未发生上省、。  三、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1、,,必须按照“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贯彻“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促进司法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2、,。、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增强法官干警对此项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院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意见,。  3、,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群众反映有理,又符合法律规定,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对群众反映有理,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拿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时间表,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对反映的问题,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失去解决条件,致使案件无法办结的,我们会在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的同时,、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案件可能存在程序或实体处理错误的,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问题已经解决仍坚持无理或过高要求,,我们会坚持疏导教育,主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而不是简单的一拒了之。  4、,还将此项工作与同步进行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全院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塑造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形象,全面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干事意识,强调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好案件质量和效率,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推”等封建官僚作风,力争做到使来访群众的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了如《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司法便民、司法亲民措施和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化,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良的机关作风保障。  三、,认真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逐步使此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同时,针对排查中暴露出来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并下大力气加以落实;对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我们要在耐心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提高执行结案率的新手段、新方法,争取执行工作有新的突破。  总之,,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推进司法公正,,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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