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谢玲 实习生邓龙)武汉市人社局昨公布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登记失业人员等四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达标后,可申请最高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这四类人群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其中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由原来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他们参加最短7天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职业培训,个人需求可按相关培训工种、时间的不同,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按每人200—200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可按标准获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8元的生活补助。创业培训合格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作者:谢玲 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