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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养老医疗保险转移

时间:2023-05-18 23:00:13

  山东济南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实行“一站式”办理

  自2015年1月起,山东省济南市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市区及长清区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到外地工作时,根据社会保险参保需求,可在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步办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办结后,市社保局将向登记有效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发送办结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为社会保险转移项目。因社保经办机构设立原因,此前济南市职工在转移社保关系时,一般是先在缴费地社保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然后集中到市社保局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实现一站式转移流程后,免除了到外地务工的参保人在市、区及养老、医疗等各经办机构之间来回奔波办理转移手续的烦恼。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时,只需向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联系办理有关转移业务,无需参保人来回奔波。同时,社保部门建议在多地有过社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在未确定退休地的情况下,应妥善保管缴费地开具的《参保凭证》,无需急于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后,再统一办理社保归集、转移手续即可。”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转移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保的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含以灵活就业身份),可将原参保地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至新参保地。按照国家和省转移接续办法的规定,未在户籍地参保的"40、50"职工(女职工超过40周岁,男职工超过50周岁),只能在缴费地建立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此外,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已经享受退休地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

  ◆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济南

  参保人员到济南就业的,按照规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将原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给济南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后续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交流办理,转入手续办结后,济南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短信将办结信息发送至参保人(经办人)登记的手机号码上。参保人也可通过12333人社服务电话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出

  参保人离济前,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后,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后续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交流办理。

  山东养老保险缴纳比例近几年陆续下降

  从济南市社会保障事业局获悉,按照济南市的相关规定,就企业单位而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种险需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比例分别是养老保险:企业18%,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纳。其中,工伤保险根据工作单位性质实行0.5%-1.6%的浮动费率,生育保险为1%。以上保险缴纳基数为个人当月应发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

  “按照以上比例计算,包括企业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在内,所缴‘五险’占工资总额的40%-41.1%。”济南市社会保障事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

  从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获知,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之间,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自行决定,单位和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缴纳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数。

  “就我们单位而言,所缴纳的五险比例占到工资总额的40%,另外,还缴纳7%的公积金。”在济南一家国企担任财务的市民闽先生说。而在另一国企担任财务的周女士和在一家私企工作的陈先生表示,单位除按以上比例分别缴纳40.5%和41.1%以上的五险外,公积金也分别按照8%和12%的比例缴纳。由此可见,“五险一金”的缴纳总额远超工资总额的40%。“相比于前几年,近年的五险比例有所下降,以前五险能缴纳到42%-43%。”闽先生说。

  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为降低企业单位的经济负担,自2010年开始,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22%的比例陆续降为18%,个人缴纳比例不变。

  据相关数据显示,济南近5年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年攀升。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

  以济南市目前3873元月平均工资举例,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个人缴纳部分共10.5%的“三险”比例计算,到手工资为3466.335元。算上5%-12%的住房公积金,到手工资则为3001.575- 3272.685 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