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攻略 > 《2012年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正式出台

《2012年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正式出台

时间:2023-05-10 14:56:27

  18日,从鞍山市人社局获悉,《2012年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正式出台,5个100%二十条措施确保达到今年(2012年)高校毕业生实名就业率达到95%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延续2011年,鞍山市仍将确保实现“五个100%”,即对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100%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扶持;对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给薪培训;对有参加见习意愿的毕业生100%实现给薪见习就业;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安置就业。

  搭建平台每月一次专场招聘

  全市各级各类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每月至少举办一次针对光电、菱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毕业生招聘活动。此外还将组织20场大型主题招聘活动,全年举办毕业生洽谈会不少于100场。

  今年(2012年),鞍山市将逐步加强网络招聘和媒体招聘力度。全年举办12场以上网络招聘活动,提供网上招聘岗位10000个以上。在新闻媒体随时发布就业岗位需求信息,拓展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交流平台。

  组织企业开展“进社区面对面”、“送岗位到身边”等街道、社区、校园招聘活动,把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街道社区和基层单位。围绕全市新开工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征集开发毕业生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

  一对一导师提供面对面服务

  今年(2012年),鞍山市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就业导师、创业导师的作用,采取“一对一”、“一帮一”、“一带一”的个性化帮扶方式,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导师与毕业生联手和交朋友的“联生交友”活动,引导和带领毕业生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在鞍山人才网上同时设立就业导师、创业导师“网上在线答疑”栏目,及时为毕业生答疑解惑。

  创业培训见习有愿望即帮扶

  对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部提供给薪培训,开设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制图)、理财规划等36个专业课程,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月750元的培训补贴。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全年提供给薪见习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参加见习毕业生450人以上。见习期间为毕业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据了解,目前鞍山市就业见习已纳入省“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范畴,见习时间为3个月和6个月,见习期间为毕业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政府承担补贴的三分之二,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

  就业部门将组织创业导师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开业指导、资金扶持、进园孵化和后续服务,构建“八位一体”创业帮扶机制。加大“大学生创业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对毕业生的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创业项目提供10万元以下无息借款,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信息化手段跟踪毕业生就业

  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服务。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和逐月上报汇总制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提供服务,实现全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全覆盖。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一套完整的集毕业生报到、就业、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服务等一系列功能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毕业生信息资源共享。

  此外,就业部门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继续开展10项免费服务,即免费参加市场和网上招聘、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参加就业见习、免费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提供人事代理、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提供创业服务及免费进园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