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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修德守纪心得体会

时间:2023-05-18 23:00:13

  法官的本职是审理案件,同时结合案件审理来普法,这是法官的社会责任所在,二者相得益彰。

  法官普法需要融入整个诉讼过程中,融入百姓的生活中。

  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耐心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减少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情绪,自觉服从司法裁决的结果,这叫以案释法;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走进群众家中,发放法律资料、解答群众咨询,这叫送法上门。诸如此类,形式不一,但效果相同。

,与往年不同的是增加了一张附页,印着“圆桌审判”、“人民陪审团”等有关用语说明,这也是对与会代表们的一种释法宣传。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日前在河南高院调研时颇有感触地谈到普法工作,他说:“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巡回办案,让人耳目一新,也能让群众充分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参与社会管理,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工程。”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普法宣传不仅仅是那种说教式的、填鸭式的、条文式的普法。因为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西方法谚)。我们不仅要告诉百姓杀人要偿命、欠债要还钱,而且应该让其树立独立的法律意识,在法律中体现优良的传统美德,在道德中升华正义的法律。

、“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称这些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正如美国芝加哥大学爱波斯坦教授所说的那样:光有法治对于一个理想的文明社会是不够的,还应该注重德行的建设。

  孔子有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卖馒头的不吃自己家做的馒头,养猪的从来不吃猪肉……如果这些无良的商家稍有一点道德良知的话,就不至于冲破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法律是显性的道德、道德是隐形的法律。其实,法律内在的价值内涵了道德的终极追求。

  我们需要的普法,应该是一种宣扬秩序、规则、信用、权利义务等法治理念的普法,是一种通过长时期的社会实践使其内化为人类的道德信念的普法。

  普法如同修德,任重而道远。

  领导干部普法修德守纪心得

  我区的普法教育通过多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在改革开放、,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如何搞好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我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六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五五”普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我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普法教育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四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我区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五”普法要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理念。从“一五”普法的启动到“五五”普法的验收,我们已经在普法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了20年,每年都在普法,每年都在总结,每年都在讲创新。但事实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在千篇一律,而很多工作确实是日常性的,具有重复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亮点,根据所处的环境对日常工作进行变通,这样,我们的普法才能不断创新和提高。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道群众最需要的什么。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创新载体。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方式毕竟也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些群众并不识字,没办法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法律。这就要求我们应当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和法律资料送到家,法律条文讲到家的活动,使广大农民朋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我们可以把临时性的活动变成固定的常态的活动,并将活动的时间和内容提前告知百姓,这样普法的面会更广,质也会更高。要采取部门联动的普法形式,各单位各领域所负责的领域不同,也对所辖领域的法律更加了解,在普法过程中有先天的优势。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形成一种由被动的法律宣传变成百姓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从而营造一种浓厚的法治氛围。

  创新机制。司法所是司法系统的基层组织机构,也是承担基层普法的主力军。但是,在过去的经验里,面临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不足软实力的欠缺和司法所设备不全硬实力不足的问题。一要建立培训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普法工作者进行培训,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水平,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二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基于法治方式上不断创新的要求,要从根本上解决普法经费紧张的问题,保障基层普法办基本的普法辅助设备,保证基层普法工作者在开展活动中有适当的经费去尝试现代的普法手段,从而保障普法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以提高普法的工作效率。当然,同时也要配套以监督机制,保障所有的经费都用到普法工作当中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普法活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也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