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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3-05-18 23:00:13

  四川警察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欢迎阅读!

  2017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代码:12212)

  二、办学性质:,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五、招生对象: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考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5年8月31日〕

  六、招生条件

  1.

  报考提前批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

  2.体检、政审、体能测试标准及要求

、。

  3.体检、政审、体能测试安排

、、政审和体能测试的具体通知为准。

  (1)招生条件:。

  (2)由于我院整体实行警务化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三)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规定

  (一)各专业录取批次及招收比例

  1.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禁毒学。

  2.本科第二批:法学。

  3.,本科第二批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二)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八、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消防指挥、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1200元/学年。

  九、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 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和负责招生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有资格选择录取职位,。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3108557(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scjy_zsb @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学校官网:http://www.scpolicec.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