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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时间:2023-05-18 23:00:13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的十八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亨受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在职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各县(市、区)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

  1、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切实将慰问活动同扶贫帮困结合起来,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

  2、开展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历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呼吁全社会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3、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同时,要做好慰问的困难企业、困难人员的摸底公示及申报材料的保存,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二阶段:慰问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月22日)

  1、深入基层慰问。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要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6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一)送温暖资金筹措。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2016年“两节”慰问金按照“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可从2015年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各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对送温暖活动财力和物力支持,积极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参与,确保慰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筹集、管理使用送温暖资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总工会201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各镇总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为了进一步协助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扶贫济困的作用,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县基层工会中继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改制破产企业中的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一)慰问时间:201x年春节前进行。

  (二)慰问方式:

  县领导慰问:即由县领导带队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县总工会领导慰问:即由县总工会领导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各基层工会慰问:一是由基层工会上报到县总工会后,经审核符合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由基层工会到县总工会统一办理慰问金,再向辖区的困难职工发放慰问救助金。慰问困难职工名单由县总工会负责提供。

  二是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1x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重组改制的困难职工;二是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三是在本县内就业的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属于工会系统慰问对象,原则上201x年已经慰问过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也不纳入本次慰问范围。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贵州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按标准对全国、省、市劳模进行慰问和发放相关津贴。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500元/人。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34万元(其中劳模慰问金9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践行群众路线、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入到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职工、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职工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