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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鼓励农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时间:2023-05-10 14:56:27

今年3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制发了《关于我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对年满16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无单位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区)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进行选择缴费以及享受退休待遇。

  政策出台后,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对乡镇全覆盖的走村串户的政策宣传,形象直观地把政策调整前后参保缴费及退休领待的情况进行对比,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得到了内江农村居民的欢迎和响应,截止目前,全市三县三区共有5166人参保缴费。

  此项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11月28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改革在身边——走基层播放了内江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