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岗位职能 > \"冠名班\"就业安置爽约

\"冠名班\"就业安置爽约

时间:2023-05-10 14:56:27

校企合作办学是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中职学生通过工学结合、企业顶岗实习,能够快速成长为企业需要的实用型技能人才。

  然而,在近几年的实践中,出现了订单式“企业冠名班”就业安置爽约、顶岗实习“以工代学”等现象,制约了中职学校的健康发展和技能人才的培养,也阻碍了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企业冠名班”就业安置爽约影响校企合作

  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众多模式中,最为中职学校看好的是订单式“企业冠名班”培养。这种培养模式,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在教学计划中融入企业文化、岗位要求、专业技术和企业管理等内容,使学生在校期间就对企业有了较高的认同感。加之后期在企业的实习、实训,能让学生在真实的生产实践中得到实战锻炼,从而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竞争力。

  同时,订单式“企业冠名班”有知名大企业的加盟,可以有效地实现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同步进行,缓解中职学校招生困难。

  然而,在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个别学生或企业不能很好履约的现象,从而影响到校企的良好合作。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个别学生联系到更满意的就业单位,放弃了冠名企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企业因产品受不定因素影响,往往出现“用工荒”或“裁员潮”。企业在生产处于低潮时,有时会变相提高接收“门槛”,甚至干脆放弃冠名班的毕业生。一旦冠名企业拒绝接收毕业生,将给学校带来极大的压力。

  虽然“订单式”校企合作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校企间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但对学生、学校和企业都没有太大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