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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通知

时间:2023-05-10 14:56:27

  2017年什么时候放寒假?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通知,欢迎大家阅读。由于2017年寒假通知尚未公布,暂时沿用2016年寒假放假通知!

  通知一

  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寒假放假时间:2016年1月31号(十二月二十二日)

  2、2016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十)学生班次若没有变更,按照原上课时间上课。望所有家长及学生相互告知,以免给您的课程带来不便。

  二、有关要求:

  (一)为了使广大同学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要求各位同学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寒假期间同学们出游时,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探亲访友的同学,一定要注意旅途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春节期间,同学们要注意安全卫生常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四)若有临时改动,另行通知大家,谢谢大家!

  同学们,希望大家都能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

  提前祝同学们新春快乐,学业进步!猴年大吉,行大运!

  通知二

  各部、系,后勤集团:

  为便于各单位提前安排寒假值班、方便教职工购买寒假期间往返车(机)票,现将学院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2016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至2月26日,共计41天。2016年1月8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全体学生离校。教学部、系组织教师于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11日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登记工作。11日学院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结束后,没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即可安排离校轮休,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再安排轮休。机关各部和后勤集团于1月12日后安排员工轮休。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教职工于当日正式上班。27、28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在校生正式上课。

  三、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并将处以上领导值班表于2016年1月4日前送院办公室。春节期间(2月8日大年初一至14日正月初七),除后勤集团外,其他部门可不安排值班人员。

  通知三

  一、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年时间安排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15年8月30日、31日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2016年1月29日放寒假,共计教学时间21周。第二学期定于2016年2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4日正式行课,7月8日放暑假,共计教学时间19周。

  全年共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共11周。

  二、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学年时间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5年8月30日、31日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行课;2016年1月29日放寒假,共计教学时间21周。第二学期定于2016年2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4日正式行课,6月30日放暑假,共计教学时间18周。

  全年共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共13周。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各园区和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要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意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假时间。

  通知四

、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寒暑假及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及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

  1.寒假:全体教职工1月1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月2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学生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4.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5.暑假:全体教职工7月1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8月2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学生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6.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相关工作,在假期期间拟举办各类学术或大型活动、会议的单位应填报“2016年寒假期间学术(大型)活动、会议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分管校领导签批后于假期前送到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楼709室)。

  2.学校将于1月18日至1月30日进行函授生面授;1月18日—27日在乌海进行非学历培训。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于1月18日—31日期间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授课。1月18日—28日进行自治区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2月19日—25日进行区外普通高校在区内设点招生艺术类加试。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处、音乐学院、保卫处、赛罕后勤服务集团等应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需办理加盖学校印章手续的,于每周一、四上午到校长办公室(田楼709室)办理。其他时间确需加盖公章的,应提前与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

  4.根据中办、国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学校总值班将执行校领导在岗带班,党办、校办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也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5.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值班电话:4392519(内线)、4392030(外线)、4392036(传真);盛乐校区值班室设在盛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传真):7381081。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寒暑假、各节假日放假前1天将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盛乐校区各单位同时报盛乐校区管委会。保卫处值班表应于放假前3天报校长办公室。

  7.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完成好值班任务。各单位值班期间要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收到的通知、传真、电报、急件等应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8.节假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节能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和两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切实做好校园和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9.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及师生到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的,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确保通讯畅通。

  10.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对师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管理,了解、掌握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人数等相关情况,以确保安全;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网主干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11.寒暑假期间,两校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并与两校区公寓管理中心联系住宿。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放假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回家或外出的学生要注意自身安全。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要协调做好学生购票和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